楊翠玲

法律相談室

圍繞在生活裡與法律相關的大小事,楊律師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幫助聽眾朋友們了解法律知識,讓大家懂得在日常生活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及避免誤觸法律相關規範。--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Author

楊翠玲

Category

Education

Podcast website

player.soundon.fm

Latest episode

Jul 6, 2026

Where to listen?

Podcasts in the app Replaio Radio Coming soon

Podcasts are coming to the app soon. Install now and be the first to see a whole new take on podcasts

Get it on Google Play Install for free Android 5M+ downloads · 4.8 rating iOS soon

Episodes

EP 68:找人到家裝修冷氣,過程中造成第三人傷亡意外時,屋主要負責嗎? 13.08.2023

EP68 找人到家裝修冷氣,過程中造成第三人傷亡意外時,屋主要負責嗎? 1.找水電、冷氣、裝潢師傅至家中,處理安裝維修工程時,雙方成立承攬契約。出錢一方為定作人,施作完成工程者為承攬人。若在施作過程中,導致他人受有身體或財產上損害時,原則上由承攬人負賠償責任,當定作人在定作或指示上有過失,才要一同負責。承攬契約完成,是依據承攬人的專業技能,定作人對此無監督的義務,但仍有必須加以注意的義務。 2.法院實務上關...

EP 67:因為企業平台將消費者資料外洩,消費者因而被詐騙時,可否回頭要企業平台負責? 06.08.2023

EP67 因為企業平台將消費者資料外洩,消費者因而被詐騙時,可否回頭要企業平台負責? 1.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因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個人資料被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 侵害當事人權利,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若受害者要企業平台負責時,須符合以下要件a.有個人資料外洩事實b.企業經營者出於故意或過失將資料外洩c.個人權利受損與企業平台資料外洩有因果關係。 2.一般人理解及運用構成要件上困難,且一次資料外洩,影響...

EP 66:消費者留在電商平台的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時,政府管不管? 30.07.2023

EP66 消費者留在電商平台的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時,政府管不管? 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這都屬於個人資訊隱私權、人格權的一部分,原則上非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任意使用。當一般人在衣食娛樂各領域,因為消費而需提供個人資料,但因企業資安漏洞,導致資料外洩時,就其違反資料安全維護義務時,政府及相關法規如何回應? 今年剛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二大重點: 1.調整裁罰方式並提高罰鍰金額: 過去先命企業改正行為,若不改...

EP 65:店家和顧客對於「白飯免費」解讀不一致時,怎麼辦? 23.07.2023

EP65 店家和顧客對於「白飯免費」解讀不一致時,怎麼辦? 當一方要約,另一方承諾,兩方對於契約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才會成立,並生雙方權利義務法律關係。關於「白飯免費」一方認為僅就現有白飯供應,用完不再補充;另一方認為是指無限供應,讓人吃得飽為止,雙方認定不一致,怎麼辦? 學生與店家間,就店家提供商品及服務,學生付費,彼此有成立買賣契約的意思表示。關於白飯的供應量,若店家主張此部分屬於贈與(免費),而...

EP 64:有分管契約,就一定有車位嗎? 16.07.2023

EP64 有分管契約,就一定有車位嗎? 1.以公共設施辦理登記之法定停車位,因為沒有獨立權狀,所以交易標的是車位專用權,並非車位所有權。 2.區分所有權人與建商個別訂立契約,取得專屬自身車位使用權,也同意他人享有特定車位使用權。透過建商這個中間人 ,社區共有人間合意成立該分管契約。 3.第三人成為區分所有權人後,是否受該分管契約的拘束?當法定停車位透過分管契約變成約定專用部分時,須載明於規約,否則不生效力。規約...

EP 63:社區買房後,想再買個車位或想賣掉車位,該怎麼做? 09.07.2023

EP63 社區買房後,想再買個車位或想賣掉車位,該怎麼做? 關於公寓大廈車位買賣: 1.一般公寓大廈的停車位可分為: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若這些車位擁有獨立權狀,那車位買賣如一般交易進行,沒有交易對象的限制。若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時,以公共設施辦理登記時,交易對象會受到限制。 2.法定停車位:當建築物蓋好後,依照全部樓地板的面積,再計算出相當比例之停車位空間。民國80年9月18號前,法定停車位得以主建...

EP62:為什麼都贈與了卻被算為遺產,要繳稅還債?還被歸扣? 02.07.2023

EP62 為什麼都贈與了卻被算為遺產,要繳稅還債?還被歸扣? Q1:被繼承人死亡前贈與,為何還須繳納遺產稅及用來償還被繼承人之債務?具備要件為何? 目的: 避免以人為方式規避遺產稅繳納或債務清償。 具備要件: -時間點: 以被繼承人死亡日往前推算二年內所為贈與。 -對象: 對國稅局而言,受贈對象為被繼承人之配偶、四種法定順序繼承人或其配偶,但若被繼承人死亡時,受贈人與其再無親屬關係時則不算入;對債權人來說,被繼承人...

EP 61:除了遺產外,生存配偶還能行使那些權利,讓自己經濟生活更有保障? 25.06.2023

EP61 除了遺產外,生存配偶還能行使那些權利,讓自己經濟生活更有保障? Q:台中賴阿嬤能以配偶身份,就賴阿公死後財產,主張那些權利?來保障自己老後生活? A:當然繼承人之繼承權+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定義: 法定財產制消滅之後,夫妻各自計算,婚後財產扣除婚後債務所得數額,兩人數額有差額時,所得數額較少者,得向所得數額較多者,請求兩人差額之半數。 該制度存在目的:為保障婚姻制度下,經濟上相...

EP 60:為什麼取得國民身分證後,還會被收回註銷? 18.06.2023

EP60 為什麼取得國民身分證後,還會被收回註銷? 關於賴姓高中生生母,身分證取得喪失事件始末: 生母於91年與台灣配偶辦理結婚登記,並申請依親居留經主管機關許可。93年賴姓高中生出生,97年台灣配偶因病過世,當時出於依親居留階段,生母立即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以台灣配偶過世,須照顧未成年子女而申請定居。當時主管機關核准定居申請,其取得定居證後,辦理戶籍登記並取得國民身分證(名義上的第一次取得身份)。 後主管...

EP 59:大陸籍配偶要如何取得台灣身分證? 11.06.2023

EP59 大陸籍配偶要如何取得台灣身分證? 相關程序及要件,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一)依法如何取得國民身份證? 當台灣人與大陸配偶結婚,若大陸配偶希望能留在台灣,她可以怎麼做? 進行程序依序為-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申請依親居留、申請長期居留、申請定居、辦理戶籍登記等,最後取得國民身分證。 細部程序進行是:與主管機關面談後經核可,取得...

EP 58:孩子要如何認祖歸宗?否認子女之訴 vs 認領 04.06.2023

EP58 孩子要如何認祖歸宗?否認子女之訴vs認領 面臨自己的親生子女,因其母有合法配偶而受婚生推定,成為他人戶口名簿之子女時,想認祖歸宗怎麼辦? 案例: Q:台中賴姓高中生是其母與公公亂倫所生,但其母當時有婚姻狀態,所以被登記為母親配偶之子。那生父要如何讓孩子認祖歸宗? A:即便大家明知孩子的生父是誰,但因其母是有婚姻狀態,所以孩子一出生就被登記為母親配偶之子。 只有先提否認子女之訴,使高中生成為非婚生子女,再...

EP 57:名下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時,金融往來大不便 28.05.2023

EP57 名下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時,金融往來大不便 Q1 關於警示帳戶: 1.被列為警示帳戶後,無法進行任何金融交易,不管用金融卡或臨櫃,錢都無法領出,他人匯入的錢也被退回。 2.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規定,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之需要,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 3.在警示帳戶未因時間屆至或被通報解除失效前,交易無法經由匯款往來,只能現金交易,這造成帳戶持有人經濟生...

EP56:(Part 3) 除知道165是反詐騙專線外,生活裡還要注意哪些事,避免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外,亦要背上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21.05.2023

EP56 除知道165是反詐騙專線外,生活裡還要注意哪些事,避免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外,亦要背上民事、刑事法律責任?Part 3 Q3:「美化帳戶」可以讓人貸款成功嗎? A: 一般會透過Line管道找尋民間借款,大抵是因自身因素,無法順利獲得金融機構核貸。但LINE上的ok忠訓國際真的ok嗎?被假ok真詐騙集團話術所騙,參與「美化帳戶」方案,往往不是貸款成功,而是背負加重詐欺的刑事責任。 金融機構在決定要不要給予申請人貸款時,會參照其...

EP55:(Part2) 除知道165是反詐騙專線外,生活裡還要注意哪些事,避免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外,亦要背上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14.05.2023

EP55 除知道165是反詐騙專線外,生活裡還要注意哪些事,避免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外,亦要背上民事、刑事法律責任?Part2 Q2:應徵「貨物理貨人員」,有沒有可能落入詐騙集團的求職陷阱? A:貨物理貨人員的工作內容,是代替公司至超商門市領取包裹,將包裹放置於他處置物櫃後,再通知公司人員過去領取。公司給予薪水待遇報酬一天一至兩仟元不等。然包裹內的物件,實際上是詐騙集團為阻斷檢警追查資金流向,而從第三人處取得金融帳簿等...

EP54:除知道165是反詐騙專線外,生活裡還要注意哪些事,避免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外,亦要背上民事、刑事法律責任?Part1 07.05.2023

EP54 除知道165是反詐騙專線外,生活裡還要注意哪些事,避免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外,亦要背上民事、刑事法律責任?Part1 Q1:交付自己的金融帳號、提款卡、密碼等相關金融資料給第三人後,沒有後續協助行為,當詐騙集團詐騙被害人匯款至此帳戶時,這會有問題嗎? A:在實務上相當高比例,認定交付帳戶者構成幫助詐欺取財罪與幫助一般洗錢罪,而最後論處以幫助一般洗錢判刑,併科罰金。若交付者因交付而受有金錢報酬時,亦會被認定屬於...

EP 53:(Part 2)簽立美容商品或服務契約後,可否以思慮不周為由解除契約?或可否在接受一段時間服務,出於自身理由主張終止契約? 30.04.2023

EP53 (Part 2)簽立美容商品或服務契約後,可否以思慮不周為由解除契約?或可否在接受一段時間服務,出於自身理由主張終止契約? 1.消費者購買美容商品或瘦身課程後,使用一段期間想終止契約了,在面對業者所說的:「當時簽約已講好不能夠退費唷!當初是優惠價算給你,如果要退費,那用過商品就要用原價計算唷!你是屬於買商品送服務的專案,因為商品全部都開封過,服務又是贈品,現已經沒有任何金額可推唷!」,消費者該如何回應...

EP52:簽立美容商品或服務契約後,可否以思慮不周為由解除契約?或可否在接受一段時間服務,出於自身理由主張終止契約? 23.04.2023

EP52 簽立美容商品或服務契約後,可否以思慮不周為由解除契約?或可否在接受一段時間服務,出於自身理由主張終止契約? 1.當店家施以人海戰術,看準消費者內在需求,提出一堆話術時,在消費者想變美的欲望大於理智衡量,出於思慮不周所簽下的契約,可否主張解約或終止? 2.去年公平會針對一家美長期被投訴的不當銷售行為美容業者,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為由,重罰新台幣貳仟伍佰萬元整。 2.1她們的銷售手法是透過問卷或搭訕方式,和...

EP51:房子漏水了,買賣雙方各自權利義務內容為何?何謂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16.04.2023

EP51房子漏水了,買賣雙方各自權利義務內容為何?何謂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1.買到漏水房子,買方要找誰負責呢?可選擇向有提供漏水保固服務的仲介公司要其負責或對賣方主張要其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2.行使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前提要件是這個漏水瑕疵,必須在交付給買方之前就已存在,且賣方不論在交付前是否知情,原則上都是要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賣方知情與否,會影響其後所承擔的責任範圍。而當瑕疵在交付前已存在,買方知悉...

EP50:買賣不動產,卻碰到房子漏水了,怎麼辦? 09.04.2023

EP 50 買賣不動產,卻碰到房子漏水了,怎麼辦? 今天來聊聊當不動產交易碰到漏水糾紛時,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什麼?後續又該如何處理? 1.111年內政部統計資料,漏水問題是不動產交易糾紛的第一名。發生交易糾紛時,可以尋求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或是走訴訟途徑。新成屋、中古屋都有可能會漏水,而中古屋因為一定屋齡及管線老舊,發生漏水問題比例更高。 2.一般透過仲介買賣房子時,都會有份不動產說明書,關於房子的位置、權狀面積大小...

EP49:網路訂房細節知多少 02.04.2023

EP49 網路訂房細節知多少 今天主要聊聊三部分-透過國際訂房網訂房時要留意那些事情?什麼是過卡?在疫情期間取消訂房時,那些狀況屬是不可抗力? 1.若與國際訂房網(Agoda 、hotel)發生消費糾紛時,如:旅客無法取消訂房,因訂房網回覆:「該筆訂單是不可取消訂單的優惠方案」。那此時是要適用外國法律?還是台灣法律呢? 1.1主管機關表示:即便是透過國際訂房網下訂,只要最終是由國內旅館業者提供服務,則適用台灣的消費者保護...

EP48:從日本溫泉旅館no show事件,搞清楚網路訂房的法律眉角,人人都是有品的旅人 26.03.2023

EP48 從日本溫泉旅館no show事件,搞清楚網路訂房的法律眉角,人人都是有品的旅人 1.網路訂房何時成立:旅客在網路下訂後,收到訂房網或旅館官網回覆-「感謝您的訂購,屆期歡迎大駕光臨」則該筆訂單即已成立。 2.旅客要向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業者訂房時,雙方要參考觀光局公告之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當雙方約定有違反不得記載之事項,則該約定無效;而雙方沒有討論到範本應記載事項時,該應記載事項仍發生拘束雙方之...

EP47:生活中發生法律糾紛時,至區公所聲請調解好處多 19.03.2023

EP47生活中發生法律糾紛時,至區公所聲請調解好處多 以車禍事故為例,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在民事部分-調解書可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無須再經由冗長訴訟程序取得確定判決;而刑事部分-生視為撤回告訴或不得再為告訴或自訴之效力。 今天就來聊聊,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受理哪些案件?程序上要如何聲請?用何種心態來參與調解? 1.在法院人力有限,若紛爭要透過訴訟來解決,往往曠日費時。所以尋訴訟外紛爭解...

EP46:車禍事故所產生的損害,要如何填補?要買哪些類型的保險?強制險和責任險有什麼不一樣? 12.03.2023

EP46 車禍事故所產生的損害,要如何填補?要買哪些類型的保險?強制險和責任險有什麼不一樣? 買保險就是為了分擔風險或是做為未來生活的保障。而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人員(駕駛人、乘客、第三人)傷亡或車輛等物品財物上損失時,能填補這些損害的保險類型,有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險等….。今天我們的重點會放在責任險。 1 責任險可分強制汽車責任險(簡稱強制險)及任意險二種。 1.1.1強制險立法通過,來自柯媽媽的努力催...

EP45:車禍事故的肇事原因,是初判表還是鑑定意見書說了算? 05.03.2023

EP45車禍事故的肇事原因,是初判表還是鑑定意見書說了算? 1.車禍事故發生後,雙方就所發生的損害賠償範圍,要負擔多少?各自應承擔多少的責任?那就要還原現場,透過雙方的筆錄、當時拍攝的照片、當時車損狀況、行車紀錄器錄製的影片、事故附近監視器的畫面等等…,來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判定事故肇事原因的書面參考資料,一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表);另一個是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意見書(鑑定意見書)。...

EP44 發生車禍事故,為什麼簽完和解書後,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26.02.2023

EP44 發生車禍事故,為什麼簽完和解書後,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1.在無人死亡只有受傷,且非出於故意為之車禍事故,肇事者涉及過失傷害罪(podcast 錄音時口誤為普通傷害罪),這是告訴乃論之罪。 1.1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權人(被害人、配偶、未成年之法定代理人)於案件發生六個月內,向檢警提出告訴後,就會啟動後續的法律程序。 1.2若告訴權人提起後又撤回告訴;或未曾提起告訴;或提起時已經超過六個月的期限,前述三種情況下,...

Listen to the 法律相談室 podcast in Replaio

Radio and podcasts in one app - free, with no sign-up. Install today and do not miss the launch

Get it on Google Play

Replaio is not a podcast publisher; show names, artwork and audio belong to their authors and are distributed through public RSS fee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