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翠玲

法律相談室

圍繞在生活裡與法律相關的大小事,楊律師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幫助聽眾朋友們了解法律知識,讓大家懂得在日常生活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及避免誤觸法律相關規範。--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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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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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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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s

EP 93:食物會過期,保險契約也會過期嗎? 04.02.2024

EP93 食物會過期,保險契約也會過期嗎? 保險事故發生後,與保險公司交涉時,需留意那些時間問題?關於五日及二年。 1.關於五日: 根據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事故發生後,除非是法律的規定或契約另行約定,須在五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經通知,得調查保險事故的真偽及確認理賠的範圍。若超過五日再為通知時,會產生何種效果呢?依保險法規定,一方應通知卻怠於通知,除非是不可抗力事故外 ,不論是否出於故...

EP 92:好想錄下精采的現場演講,可以嗎? 28.01.2024

EP92 好想錄下精采的現場演講,可以嗎? 著作,雖無實體標的,但透過法律賦予著作權人權利,享有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格權。原則上創作人即為著作人,但有些情形下是他人成為著作人。且著作人得就著作財產權為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演講者所演講內容,屬於語文著作。語文著作即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及其他之語文著作,其對外呈現方式不限書面,亦可附著於電子設備或口說方式。 當他人若欲使用演講內容時,原則上須...

EP 91:少年輔導委員會接住曝險少年了嗎? 21.01.2024

EP 91 少年輔導委員會接住曝險少年了嗎? 民國108年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制度設計朝「行政輔導先行,司法為後盾」發展,對有偏查行為但尚未觸法的曝險少年,是避免他們進入司法體系而被標籤化。因而賦予直轄市.各縣市的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重責大任,經由個案整合及資源整合,讓曝險少年有機會再重新開始。那現行少輔會是否發揮制度預期的功能? 新北國中校園衝突事件,行為人所拿的彈簧刀,並不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裡面...

EP90:學生攜帶刀械到校,學校能如何處理? 14.01.2024

EP90:學生攜帶刀械到校,學校能如何處理? 隨著時代改變,校園氛圍從權威走向重視人權,那面對學生的偏差行為,老師該如何進行輔導管教?國中、小學生有權利能力,但心智尚未完全成熟,還需要大人加以引導。 基於維持校園秩序及安全,以符合比例原則方式,學校能對學生偏差行為進行輔導與管教。參考教育部頒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訂定各校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為執行依據。 當校園裡出現彈簧刀時...

EP 89:少年事件處理法有保障被害人的權益嗎? 07.01.2024

EP89 少年事件處理法有保障被害人的權益嗎? 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立法目的,在於讓非行少年能有健全自我成長的機會。透過少年犯之刑期、假釋條件、前案記錄塗銷等制度設計,讓非行少年有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而新北國中校園衝突事件後,出現對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否須要修改或廢止的聲音。 回顧少事法修正,108年主要方向:讓觸法兒童回歸到社政、教育、輔導體系;虞犯少年改為曝險少年,行為態樣也縮減為三項,並由少...

EP 88:修復式正義-處理衝突問題的他項途徑。 31.12.2023

EP88 修復式正義-處理衝突問題的他項途徑。 「修復式正義」概念源起於西方國家,後來引進台灣後,為法務部柔性司法政策之部分內容且亦是全國司改會議討論要點之一,而刑事訴訟法於108年修法時將其納入法條中,讓後續政策執行依法有據。在處理校園霸凌等其他非屬司法事件,亦相繼引入此概念。過去處理衝突問題,強調加害人須就其行為所造成損害,負擔法律責任,但被害人聲音、感受或對其他人或環境破壞影響,均未處理。因而引入修復...

EP 87:送禮物給別人,還有機會拿回來嗎? 24.12.2023

EP87 送禮物給別人,還有機會拿回來嗎? 開口說要送人禮物,基於一諾千金,本應信守承諾,但也因這是單方付出一方受惠關係。故在某些條件下,法律給予送出禮物之人後悔機會,得再拿回禮物。 何謂贈與?一方(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移轉給他方(受贈人),他方為應允的單務契約。贈與人得撤銷贈與契約的情況如下: 1.當贈與物為動產,只要尚未交付至受贈人;或贈與物為不動產,該不動產尚未過戶完成至受贈人時,贈與人可以隨時撤...

EP 86:本票-債權人迅速實現債權之有效工具! 17.12.2023

EP86 本票-債權人迅速實現債權之有效工具 何謂本票? 依票據法規定,發票人於指定到期日,無條件給付票載金額於執票人或收款人之票據。且同支付命令一樣,只需繳納少數裁判費用,且能迅速取得執行名義。相較支付命令,因本票裁定可為公示送達,且只要本票形式要件滿足,法院即下裁定,其滿足實現債權人之債權效力強大。 本票裁定要發生實現滿足債權效力,須為有效本票。有效本票不須為一定格式,但票面上須記載以下事項:本票字樣...

EP 85:律師也會被騙嗎? 10.12.2023

EP85 律師也會被騙嗎? 面對詐騙手法推陳出新,接到任何行銷電話,都得小心謹慎。即便是真的行銷,還是要蒐集詳細資料,詳細評估後再決定。面對廠商電話行銷,行銷人員透過電話為訂購服務之邀約,若立即決定要訂購,則邀約承諾意思表示一致,契約成立後自然要付款清償;但若選擇事後上網訂購,則屬由消費者邀約,商家自行決定是否承諾,契約才會成立。 而面對陌生人提出要借錢時,他呈現的是一個需要幫助的情境,向你借錢就是消費借...

EP 84:當債務人耍賴不還錢時,有沒有讓債權人早點拿到錢的好方法? 03.12.2023

EP84 當債務人耍賴不還錢時,有沒有讓債權人早點拿到錢的好方法? Q:何謂支付命令? A:就債務人須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代替物、有價證券時,債權人可具狀請法院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當面對金錢借貸糾紛,債權人透過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相較一般訴訟程序,能以較少程序費用、更短時間,滿足其債權。 Q:關於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之程序: A:聲請狀內載明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請求標的及數量、檢附所請求之依據後(如借據、往來通訊紀錄...

EP 83:申報個人綜所稅時,當年度租金支出可否申報扣除?有數額限制嗎?要如何申報? 26.11.2023

EP83 申報個人綜所稅時,當年度租金支出可否申報扣除?有數額限制嗎?要如何申報? 依據個人綜所稅額計算公式:(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稅率=應納稅額。而其中扣除額,有一般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一般扣除額可分為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前者是財政部公布的固定數額;後者可申報項目如醫療費用、保險費、租金支出、自用住宅房貸利息…等項目,因每戶適用狀況不同所得數額亦不相同。兩者只能擇一申報...

EP82:將房子免費給他人居住時,需須要報稅嗎? 19.11.2023

EP82 將房子免費給他人居住時,需須要報稅嗎? 每年五月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若名下房子供他人使用並收取租金,須按當年度收取租金收入總額及簽約時所收押金設算當年利息收入,再減除必要耗損及費用,將所得餘額納入綜合所得之租賃及權利金所得項目。費用部份可以二擇一,選擇最有利方式計算。一是檢附相關單據證明,如修理費收據、地價稅、房屋稅完稅證明、房貸利息支出證明…等核實認列;二無須檢附單據,直接以租金收入總數之4...

EP 81:即便智力退化,透過輔助人的協助,生活一樣有所保障! 12.11.2023

EP81 即便智力退化,透過輔助人的協助,生活一樣有所保障! Q:何謂輔助宣告? 依據民法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在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之人,法院可為輔助宣告之裁定。而受輔助宣告之人仍具備一定之意思能力與辨識行為所生法律效果之能力,與無行為能力人有別。故法律設置輔助宣告制度,僅在其為部分法律行為,須得輔助人同意外,相當程度尊重其自主權。 Q:輔助宣告程序如何進行...

EP 80:找個信任的人,日後受監護宣告免煩惱! 05.11.2023

EP80 找個信任的人,日後受監護宣告免煩惱 民國108年之後,監護宣告制度除法定監護外,又新增意定監護。透過意定監護契約,委任人在其意識清楚狀態下,自行選定受任人,為其受監護宣告時之監護人,並於契約內容載明,由一人或數人個別或共同處理生活事務,代為代受意思表示。 意定監護契約成立、生效,須踐行一定程序:委任人及受任人訂立書面契約後,雙方一同至公證人處為契約之公證,公證書並於公證後七日內通知法院,契約因此成...

EP79:誰能經由監護宣告受到保護? 29.10.2023

EP79 誰能經由監護宣告受到保護? 無行為能力人,所為及所受意思表示是無效,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及代受意思表示,該法律行為才能發生法律上效果。除未滿七歲的未成年人外,而部分成年人亦經監護宣告,而成為無行為能力人,均須法定代理人代為代收意思表示,保障無行為能力人之權益。 如因癱瘓而無法表達意思成年人、失智的長輩或已成年心智障礙者等,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無法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示意思表示效果,就有...

EP 78:善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省下不少遺產稅 22.10.2023

EP78 善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省下不少遺產稅 Q: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申報遺產稅時,該如何運用? A:配偶間因離婚或一方死亡,致使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就婚姻存續期間,各自增加的財產(不包含無償受贈、繼承而來…)減除所負擔的債務後,比較兩方數額多寡,數額較少一方,可向數額較多一方請求雙方差額之一半。且只有生存配偶所得數額,小於被繼承人所得數額,才可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若是生存配偶所得數額高於被繼承...

EP 77:借人錢卻換回一張債權憑證,日後要如何用它來要回錢? 15.10.2023

EP 77 借人錢卻換回一張債權憑證,日後要如何用它來要回錢? 法律不保障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債權人必須要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權利。而已行使權利對方卻不回應時,債權人即可透過法院強制執行程序,經由國家以強制方式,經由執行程序滿足債權人之債權。 1.請求權時效 不同事件對應不同請求權時效-因車禍事故所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為2年;因租賃契約所生租金請求權為5年;一般金錢借貸契約所生返還金錢請求權為15年。若過了時效才行使權...

EP 76:想要回被騙走的錢,一定要先繳裁判費才能告他嗎? Q:何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08.10.2023

EP76 想要回被騙走的錢,一定要先繳裁判費才能告他嗎? Q:何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A: 刑事訴訟審理被告行為係有罪或無罪;民事訴訟審理當事人間財產或身份關係所生私權紛爭,因兩者處理案件類型不同,而適用不同訴訟程序要求。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係經由刑事庭法官,一併審理同一事實所生之民、刑事法律問題。 在詐騙事件被告成立詐欺罪或車禍事件被告成立過失傷害罪時,被害人等均可向被告行使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一事件...

EP 75:收到證人傳票了,一定要出庭嗎?出庭時要注意什麼? 01.10.2023

EP75 收到證人傳票了,一定要出庭嗎?出庭時要注意什麼? 證人的證言對於事實釐清有其重要性,依據法律規定,原則上任何人對於他人案件,都有作證的義務。若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時,就可能會被罰新台幣30,000元以下的罰鍰,甚至會被拘提到案。若當日不方便可請假改期,或改以科技設備進行證人訊問。法院聽取當事人及辯護人意見後,評估可行後,即可在證人所在地或所在地法院進行訊問。 何時證人享有拒絕證言權?在以下四...

EP74:法庭何時需要通譯?他們需要遵守哪些訴訟程序呢? 24.09.2023

EP74 法庭何時需要通譯?他們需要遵守哪些訴訟程序呢? 檢察官要不要起訴被告?法官認定被告有罪無罪或有罪後該判多久?須以案件事實來適用法律。認事用法上透過被告自白、證人證言、物證….等證據資料,蒐集相關資料,還原事件發生始末,當證據資料越詳細越能趨近真實。而若訴訟過程中,訴訟關係人(如被告、證人、鑑定人…)無法使用中文時,須藉由通譯作為溝通橋樑,才能進行後續相關程序。 訴訟程序進行時,通譯除不加入個人意見...

EP 73:公設辯護人是律師嗎?不請律師請公設辯護人辯護,可以嗎? 17.09.2023

EP73 公設辯護人是律師嗎?不請律師請公設辯護人辯護,可以嗎? 1.在法庭裡,可依據所穿長袍不同而辨識其身份:法官-藍邊黑底;檢察官-紫邊黑底;書記官-黑邊黑底;公設辯護人-綠邊黑底;律師-白邊黑底。 2.公設辯護人與律師差別:兩者皆是為確保被告訴訟利益而進行辯護。而兩者差別在於-公設辯護人隸屬法院組織,具備公務員身分,由國家給付薪資,被告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律師則為自由業,被告須自行負擔委任費用。 3.所有案子皆能...

EP 72:Netflix 上的「八尺門的辯護人」,你看了沒? 10.09.2023

EP72 Netflix 上的「八尺門的辯護人」,你看了沒? 具備律師、作家、導演、編劇多重身份的唐福睿先生,在導演探討權勢性交為主題電影「童話.世界」後,再寫下討論死刑、外籍移工、原住民等議題「八尺門的辯護人」這本書,並擔任編劇及導演推出與書同名的影集。 對我來說,繼美國約翰.葛里遜的「西奧律師事務所」、日本國民作家宮部美幸的「所羅門的偽證」,又多了一本值得收藏的好書。 唐導演理性感性兼備,用法律人的理性,建構出...

EP 71:未成年子女闖禍了,誰來負責賠償? 03.09.2023

EP71 未成年子女闖禍了,誰來負責賠償? 每個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未成年子女大腦成熟度及控制力,仍須透過時間積累與後天教育引導。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義務與責任,須讓未成年子女了解並遵守法律相關規範,並避免傷害他人的權益。若未成年子女出於故意或不小心的行為,導致第三人權益受有損害時,原則上父母須就未善盡教養監督之責,對第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除非法院認同父母所說已善盡監督之責或即便善盡監...

EP 70:小孩開啟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父母須負哪些法律責任? 27.08.2023

EP70 小孩開啟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父母須負哪些法律責任? PartA 車內乘客違法行為引發交通事故時,同車駕駛需一同負責嗎? 駕駛對於乘客有相當程度保護義務及注意責任,但仍有一定界線,藉此劃清彼此責任範圍。當駕駛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而參與交通時,會合理信賴乘客亦遵守相關道路交通規範,不會有違法行為。 若駕駛是合法參與交通時,則對乘客不遵守相關規範而生危險結果,就此部分並無防止危險發生之注意監督義務,故無須就該...

EP69:帶毛小孩出門散步,怎會荷包大出血? 21.08.2023

EP69 帶毛小孩出門散步,怎會荷包大出血? PartA: 當第三人行為導致寵物受傷死亡時,飼主得否請求精神慰撫金? 早期法院認為飼主對寵物擁有所有權,寵物是物品,並不屬於人格法益或身份法益涵蓋範圍。故飼主就物之毀損所受痛苦,不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但隨著社會氛圍改變,部分法院法官及大法官們,看重人類與寵物間深厚情感,認定寵物是介於人與物間的獨立個體,而非單純的物,在判決中肯認飼主是可就第三人行為導致寵物傷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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