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翠玲

法律相談室

圍繞在生活裡與法律相關的大小事,楊律師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幫助聽眾朋友們了解法律知識,讓大家懂得在日常生活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及避免誤觸法律相關規範。--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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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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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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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s

EP 143:父母感情生變了,孩子該由誰來照顧? 27.01.2025

EP143 父母感情生變了,孩子該由誰來照顧? 父母感情生變,孩子的照顧應該如何處理呢?這涉及大家常聽到的父母間的子女監護權大戰。而「監護權」其實應該是被正名為「親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及負擔。未成年子女尚未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許多法律行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處理或經其同意後才會有效。 而父母感情生變,監護權的行使方式會分為兩種:一是單獨監護:由取得親權的一方單獨決定所有涉及孩子的事項,包括...

EP 142:洗個碗值多少錢? 20.01.2025

EP142 洗個碗值多少錢? 飯後由誰來洗碗,不僅是伴侶間家務分工的問題,也涉及家務勞動的經濟價值。法律是如何評價「家務勞動的經濟價值」呢? 民法肯定家務勞動的經濟價值,在此基礎上設立了代替家庭生活費用的支付、自由處分金給予和得主張剩餘財產分配的機制。 家庭生活費用是指維持家庭日常運作所需的各項支出,包括食、衣、住、行等費用,如伙食費、房租、水電費、交通費,甚至子女的扶養費等。這些費用應由夫妻雙方共同負擔...

EP 141:兩岸婚姻如何好聚好散? 13.01.2025

EP 141 兩岸婚姻如何好聚好散? 若無法白頭偕老,雙方應如何做到好聚好散?「好聚好散」不僅需要雙方在條件上達成共識,還需完成法律程序,才能使離婚有效。當一方為大陸配偶時,離婚的程序有何不同?是否有其他特殊規定?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配偶為大陸籍,結婚或兩願離婚,方式及要件須依照當地法律規定辦理。而兩地均需進行離婚登記,才能解除婚姻關係。兩地的離婚方式有兩種:一是雙方達成離婚共識(台灣稱為協議離...

EP 140:未成年人在網路購物的法律效力。 06.01.2025

EP140 未成年人在網路購物的法律效力 某國三學生自行上網購買價值3000元的二手手機,事後能否以未成年身份主張買賣契約不生效? 買賣契約成立的基本要件包括當事人、標的物及意思表示,而當事人需具備能表達買、賣意圖的能力。如果在簽訂契約時,當事人無法辨識或表達意思(如精神錯亂等情況),契約將因為缺乏有效意思表示而無效。然而,如每筆交易都需確認對方的意思表示狀態,將消耗大量的交易成本,進而影響市場活絡。且同時為...

EP 139:馬路三寶違規行為,即使車輛未發生碰撞,仍有承擔交通事故責任及涉嫌肇事逃逸的風險。 30.12.2024

EP 139:馬路三寶違規行為,即使車輛未發生碰撞,仍有承擔交通事故責任及涉嫌肇事逃逸的風險 「馬路三寶」是指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並可能危害道路安全的用路人。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下車時未注意後方車輛而打開車門、在中間車道行駛後突然右轉,未顧及右側車道的狀況等,這些行為都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即便違規行為未直接造成車輛碰撞,但若因此發生車損或人傷,行為人是否仍須承擔責任?只要違規行為與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

EP 138: 面對他人的攻擊予以回擊,能否主張正當防衛? 23.12.2024

EP138 面對他人的攻擊予以回擊,能否主張正當防衛? 高鐵自由座車廂所生潑水衝突事件,事件最初起因於小家庭和女子,因座位問題發生不快,一段時間後小家庭男孩頭上突然被水淋濕。女子表示是喝水時不小心潑到,而男孩的母親認為這是出於故意。故打開她手上的寶特瓶,將水往女子頭上倒,後續引起車廂內一陣騷動。最終經高鐵人員和警方協調,雙方互相道歉,並暫不提告,事件告一段落。 這起事件引發了關於「正當防衛」和法律界限的討...

EP137:樂樂棒師生衝突事件之議題討論。 16.12.2024

EP137 樂樂棒師生衝突事件之議題討論 -事件背景: 台中某國小校園內,課程進行中,學生用樂樂棒攻擊老師,翌日老師報警,警察到校後將老師與學生帶回警局製作筆錄,後移送至少年法庭。法庭認定此案屬於輕微案件,裁定不付審理且無人提出抗告而確定。 -案件法律議題探討: 1.關於警察進入校園程序是否妥當、適法? 2.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為何老師已表示撤回告訴,案件仍須移送少年法庭?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

EP 136:管委會需要幫個人管理員投勞健保嗎? 09.12.2024

EP136 管委會需要幫個人管理員投勞健保嗎? 社區是否需要為個人管理員辦理勞健保,首先要確認雙方勞務契約是否屬於接受雇主指揮監督的僱傭契約。由於管理員需依社區要求執行信件收發、訪客登記等工作,且工作自由度有限,顯示其受社區指揮監督,因此雙方法律關係為僱傭契約。故社區應依法履行雇主的義務,為管理員辦理相關保險。 當聘僱員工人數達五人以上時,雇主必須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若員工人數未滿五人,則雇主可自行決定是...

EP 135:調和機制對霸凌事件的意義。 02.12.2024

EP135 調和機制對霸凌事件的意義 最新修訂的校園霸凌防治準則新增了「調和機制」,旨在透過雙方對話重建彼此的關係,解決霸凌行為所帶來的問題,並防止事件重演。霸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通過持續性的語言、文字、圖畫、電子通訊或網路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以貶低、排擠、騷擾、欺負、戲弄等行為,導致受害者在充滿敵意或不友善的環境中出現身心不適,甚至影響其生活型態。此次修法也針對一次性故意傷害行為進行處理,當...

EP 134: 能隨意看另一半的手機嗎? 25.11.2024

EP134 能隨意看另一半的手機嗎? 離婚案件中,一方為蒐集他方外遇證據,私自登入他方手機或電腦,或許能順利離婚並獲得賠償;然因未經同意下登入查看,可能被外遇方提告妨害秘密罪或妨害電腦使用罪。 過去法院實務上對此行為,多數認為即便外遇方違反了婚姻忠誠義務,但其隱私權仍須加以保障。因此,即使出於蒐集證據的需要,並非正當理由,登入後在留存相關資料,仍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或妨害電腦使用罪。而少數法院則認為,無外遇...

EP 133:同一筆土地,為何要交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兩種稅? 11.11.2024

EP 133:同一筆土地,為何要交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兩種稅? 持有一宗土地,須繳納持有期間的地價稅與移轉時的土地增值稅。兩者的繳納時間、計算方式以及課稅目的各不相同。 1. 地價稅 每年稅額會以「公告地價」為計算基準。公告地價數值決定,是經地價調查估計程序:收集圖籍及相關資料;透過一年內周邊的買賣(收益)案例來調整價格;根據各區條件劃分為三種不同的區段(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一般路線價區段、一般低價區段);依估...

EP 132: 當老闆不追究小偷的偷竊行為,為什麼還是要到警局做筆錄? 04.11.2024

EP132 當老闆不追究小偷的偷竊行為,為什麼還是要到警局做筆錄? 當觸犯的罪名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便行為人與被害人和解,檢警知悉犯罪事實後,仍須啟動偵辦,起訴後由法院審理。觸犯竊盜罪是指行為人在持有者不知且未同意下,將他人物品據為己有或為第三人所有。若行為人和被害人有親屬關係(如父母子女、同住家人等),為親屬間竊盜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需有告訴權人提出告訴,檢警才會介入偵辦;其他竊盜罪則屬「非告訴...

EP 131: 被害人在少年事件中,所受程序保障是否足夠? 28.10.2024

EP131 被害人在少年事件中,所受程序保障是否足夠? 當刑事訴訟法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規定時,少年事件處理法中被害人,是否享有相同訴訟參與權益?自從釋字第805號解釋後,大法官指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於審理程序,同受正當法律程序及程序基本權的保障;且透過被害人到庭陳述,除了解案件經過外,並從對被害人後續影響、期待的結果,作為後續審理依據,而達到協助少年健全自我成長、矯治性格的目的。 經釋字第805號解釋後,於...

EP 130:少年藥物濫用的處遇。 21.10.2024

EP130 少年藥物濫用的處遇 根據歷年統計資料顯示,少年犯罪類型多數為毒品案件。而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分級,少年常使用的毒品是第二級的安非他命、第三級的K他命。現今因新興毒品價格相對便宜,又經由網路社群媒體快速流通,選擇新興毒品的少年越來越多。新興毒品是將混合少量不同的成癮物質,而外包裝與市售零食或飲品非常相似,且販賣者對外宣稱,新興毒品是少量多樣成癮物質混合,施用後不易被檢測,且不容易上癮對身...

EP 129:經由成屋履約保證,降低買賣雙方交易風險。 14.10.2024

EP129 經由成屋履約保證,降低買賣雙方交易風險 買賣成屋並不強制辦理成屋履約保證,但這項制度能有效降低交易風險,保障雙方利益,確保賣方順利取得價金,買方完成不動產過戶及交屋。 在交易過程中,買方可能面臨不動產被「一屋多賣」或因故解約但自備款已被耗盡的風險;而賣方面臨不動產已被設定抵押權,但卻未能收到後續尾款的風險。為降低以上風險,無論經由仲介成交或屋主自售,辦理成屋履約保證都是一個明智的選擇。透過第三...

EP 128:增訂「無故交付帳戶罪」,是否能減少詐騙事件發生? 07.10.2024

EP 128 增訂「無故交付帳戶罪」,是否能減少詐騙事件發生? 詐騙集團藉由人頭帳戶,取得被害者被詐騙的金錢,並透過金流斷點規避檢警追訴。而提供自己的帳戶給詐騙集團,或是出於打工兼職、申辦貸款等原因,對詐騙集團詐騙行為並不知悉。程序進行時,即便主張自己也是被害者,最終檢方或法院多以交付者出於「間接故意」,而成立幫助詐欺罪或幫助洗錢罪。 是否符合「間接故意」的構成要件,需依個案認定,為避免詐騙事件持續增加,...

EP 127:預售屋履約擔保真得是100%保障嗎? 30.09.2024

EP 127 預售屋履約擔保真得是100%保障嗎? 購買預售屋,自備款可分期支付而無須一次備足,大大降低買方的經濟壓力,但以將來完工之物為交易標的,就必須承擔賣方日後無法如期完工或交屋的風險。故消保法將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機制,規定為定型化契約之應記載事項。 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要求賣方必須就五種履約擔保方式擇一為之,已確保交易安全。該機制設置雖欲降低買方的風險,但實務操作中,仍有...

EP 126:原來房子也能申請健檢補助。 23.09.2024

EP 126 原來房子也能申請健檢補助 建物不同於土地,有耐用年限、折舊問題,建物老舊伴隨結構安全問題,須經專業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依據評估結果再決定後續處理。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係為人民居住安全,就危險老舊建物檢查重建予以規定。 啟動相關程序前,先確認建物是否屬危老條例的適用範圍。除建物在都市計畫範圍內,且不是文化主管機關指定的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的合法建築物外,尚須符...

EP 125: 當羈押遇見無罪推定。 16.09.2024

EP125 當羈押遇見無罪推定 京華城案柯P於偵查階段進了看守所,是未審先判?或違反無罪推定?然羈押與無罪推定原則,追求目的和適用上有區別的。 無罪推定原則是指經過法庭審理作出有罪確定判決前,一個人即便被控犯罪時,還是推定他是無罪。必須由檢察官需提供足夠的證據且經法院公正的審理程序,才能判定被告有罪。但案件經媒體報導所形塑的社會輿論,讓被告未審先判,無罪推定原則只成口號而未能具體落實。 證據的充分性是判定被...

EP 124 公益禮盒與捐款滿額送贈品有何不同? 09.09.2024

EP124 公益禮盒與捐款滿額送贈品有何不同? 公益團體在推動公益事務(如幫助弱勢群體、支持偏鄉教育或關懷流浪動物等)時,通常需要資金作為支持。除依賴外界捐款,還可以通過販售公益禮盒來籌集運作資金。 公益禮盒的販售和一般商品販售基本相同。公益團體在這過程中需開立發票,並按規定申報營業稅。若有盈餘,根據規定,還需繳納所得稅。這些盈餘會被用於推動公益事業。購買公益禮盒的消費者,除了滿足自身需求外,亦可認為自己...

EP 123:遺產究竟有多少?繼承人、債權人、國稅局算法大不同。 02.09.2024

EP123 遺產究竟有多少?繼承人、債權人、國稅局的計算差異 遺產是指被繼承人過世後所留存的財產。然而,遺產的具體範圍和計算結果在繼承人、債權人以及國稅局之間可能存在顯著差異。 **1. 繼承人的計算方法** 根據《民法》第1173條規定,若被繼承人在生前對繼承人進行了特種贈與(如因結婚、分居、營業等原因),且當時未表明該贈與不計入遺產,則這些贈與應被視為遺產的預付。這意味著,這些贈與需在遺產總額中重新計算。例如,假...

EP 122:誰的「回復原狀」說了算,是房東還是房客? 26.08.2024

EP122 誰的「回復原狀」說了算,是房東還是房客? 租賃關係消滅時,須回復租賃物之原狀,回復原狀需達何種狀態?房東可否要求清潔費、油漆費等重新整理費用?而房客承租期間所支出的裝潢費用,可否要求房東負責? 租賃契約本於私法自治,只要契約條款不違反公序良俗,即生拘束雙方法律效力。若契約內合意,房客返還房屋,需負擔清潔費、油漆費等整理費用,房東即可於押金內扣除相關費用。若契約未特別規定,則回歸法律相關規定,因...

EP 121:性騷擾和性侵害有何不同? 19.08.2024

EP121 性騷擾和性侵害有何不同? 發生性騷擾事件時,若無法適用性平法、性工法,則適用性騷法相關規定處理。何謂性騷擾?依照性騷法規定,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造成他人處於敵意、不舒服的環境或要求他人配合該行為,作為利益交換的條件。相較於性侵害犯罪之強制性交罪或猥褻罪,行為人是負刑事責任;涉及性騷擾事件,行為人主要負行政責任,只在肢體觸碰涉及他人隱私須負刑事責任。...

EP 120:在職場被性騷擾,被害人該如何申訴?雇主又該如何防治及處理? 12.08.2024

EP120 在職場被性騷擾,被害人該如何申訴?雇主又該如何防治及處理? 性工法立法目的在於,雇主對職場性騷擾事件有防治及處理的責任,須提供友善環境,保障被害人之工作權。此次修法並擴大至非工作時間,被害人受同事、因工作而業務往來之人持續性騷擾或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性騷擾時,都延伸適用性工法。 雇主修法前之防治責任是事前防治與事後處理;修法後當受僱人數為10人以上未達30人,雇主應訂立申訴管道,而性騷擾事件發生後...

EP 119:面對校園性別事件,該如何適用性平法? 05.08.2024

 EP119 面對校園性別事件,該如何適用性平法? 性平法規範校園性別事件,保護受害學生的受教育權,並對行為人予以懲處及心理諮商與輔導處置。校園內發生性別事件且當事人具有學生身份時,應優先適用性平法。 關於性平法的主要規定: 1.通報義務:有別於性工法和性騷法,僅性平法有通報義務。當校方知悉有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時,自知悉起24小時內,依法對學校主管機關或社政主管機關進行通報。校方若違反通報義務,將被科處3萬至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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